第二,「數位」表示很多位,數位治理者我們也主張要多元,不一定是治理是中心化的,有人直覺反應是所有跟數位有關的制度或法律規定,全部都應該在數位發展部,但像醫療產業或者是金融,我們會比衛福部或金管會更在行嗎?顯然在那邊是可以長出數位的部分,組織法也很清楚,我們是要協助公部門的數位轉型,我們可以貢獻給金管會、衛福部,就是面臨新時代的平臺或者是數位醫療,又或者是健康產業時,需要注意的一些事。他們需要那些數位工具、標準、規範,甚至是技術,會讓他們的治理做得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