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從法的層面劃分,這個在籌備之前就已經開始,但是在實務運作上有非常多的細瑣的銜接,我們希望最早在三個月之內,從法規命令到行政規則的層級,通通劃分清楚,也知道這個是屬於協力的狀態。實然層面,其實兩位司長都瞭解這個工作,過去同仁大家都瞭解,分開的時候還是在操作面上不斷要實踐才發現這裡還有一些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