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樣的狀況之下,其實我們跟 NCC 一開始講說零監理不是沒有道理,作為裁判者不可以跟民間結合,也不可以管人家想怎麼做生意,只要確定做生意是安全的,這樣就可以了。所以一部分我們跟 NCC 的切分在於政策的擬訂、資源的整體調控,還有基礎建設等部分,我們比 NCC 更多的是可以跟產業連結,這個是產業署在做的事,還有不管是跟民間的法人或者是非法人團體,都有更深的連結,這個是部內各司在做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