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我剛剛在思考的是,開放政府國家行動方案跟目前企業人權國家行動方案,既然都是國家行動方案彼此間是不是有互相借鏡、參考,變成綜效的可能性,其實是有的,我們目前最在意的是漁工跟遠洋漁業,我們很在意產銷供應鏈透明的問題,以及上市櫃公司在非財務資訊的揭露,這也可以 endorse 我們企業人權國家行動計畫關於投資人、消費者的行動,像我們這麼愛吃海鮮的人,是不是可以要求所有的水產告訴我是基於友善漁業、人權漁業所捕獲的,所以這樣的揭露是可以滿足企業人權的行動計畫,也可以滿足開放政府國家行動計畫,兩者皆可以滿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