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我覺得專案管理界的重點訴求很簡單:預算有預算法、審計有審計法,但是計畫只有一個「管理要點」。我們一直講政策是要走在計畫的前面,有了計畫以後才有預算,但是台灣有預算法、審計法,我們卻沒有計畫法,這個是我們訴求的重點,這才是國家要努力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