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與計畫的延續性」部分,像蓋核四也是台灣人心中的痛,前後花了三十年的時間,是中央政府一年預算三分之一,這麼龐大的預算,我們經過三十年了,就算蓋好了,台灣政府敢用嗎?台灣在日本發生福島的核能外洩,台灣人反核意識非常濃厚,因此核四要如何處理?假設我們今天的結論是不用的話,那麼4,500億等於全部丟到海裡面去了,這多可惜?因此,我們的計畫法下的標題是『不再浪費人民的納稅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