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Home
講者
Speakers
對話
Speeches
/
發言
Speech
by
林麒暉
補充說明:尊重女性身體自主權,但男性須有被告知權利當一個緩衝機制。
2022-03-10 開放政府第 88 次協作會議
顯示前後文
Show context
← 但是我又考慮到一點,這個法律是不是可以修得更完整一點,因為女...
謝謝林網友,我再邀請與會的人,洪梓容委員。... →
鍵盤快捷鍵
Keyboard shortcuts
j
下一段
next speech
k
上一段
previous spee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