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委員們互相共同發起一個提案是好的,因為想法比較多元、我們發現其實有一些狀況是一個委員提一個,然後其實那個案子,大家狀況也不是很清楚,你真的到院長問你共同的連署人有沒有意見的時候,共同連署人其實提不出來,當初只是認同這一件事就簽名了,我覺得互相討論這一件事是重要的,以上跟大家分享到這裡,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