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發言,我想要先回應一下剛剛耿委員提的,我覺得真的像剛剛有提醒的,像原民會的部分,我看到的時候也會覺得很可惜,真的會讓人家覺得之前都沒有在做嗎?但是以南島民族論壇,已經推到第二年、第三年,真的會讓人有這樣的誤會,原民會依照剛剛耿璐委員的建議,再審視一下寫的第一個欄位,顯然跟其他承諾事項的寫法很不一樣,這是不是在當初理解開放政府的部分上有點落差,所以我覺得似乎整個是要重新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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