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要先研修一下,也會回去跟長官建議一下,也跟專座提議一下,我們的護照法規有十個,護照條例是立法院才可以通過,我們現在正在就民法那一部分配合修訂,也同步看看有沒有什麼缺漏可以改進的地方,副局長也召集我們要做這個,我們也納入來討論,看看法規是不是可以做相關的修正,但是跟專座報告,我其實就是有去國外看,而且我在這個單位兩年多了,如果前半段,剛剛有強調前半段可以網路遞件,後半段也是要請申請人出現,要抓一邊就對了,不要有護照被冒領跟冒辦的情形。補發也是要請當事人來領,防止被別人冒辦跟冒領。我們會將意見帶回去,但是可以減少在現場排的時間,這個idea是我們要努力的方向,但是最後應該還是要請申請人來領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