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1月1日開始,如果12月31日沒有來檢驗,很明確直接開單,所以可以節省很多行政成本,像地方的通知還有訴願答辯,及民眾的訴願案,也就是比較清楚來辦理後續的事宜,這個是很大制度的改變,所以我們希望要聽聽看民意的反映是怎麼樣,所以我們希望能夠做到簡政便民,讓民眾有感、可以減少民怨,所以提出這樣的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