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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馮茂紘
像剛剛有特別提到指明用途,您的意思是這樣嗎?我想牧師爭執的點是到底是不是可以課到做公益50%,是不是可以免50%的稅?
2020-04-14 社會創新行動巡迴座談(苗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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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對不起,我想確認一下你的意思,如果第27條的修正後條文,像提...
剛剛已經講說該繳的稅就繳,因為捐也是得繳,因為超過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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