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大家今天這麼豐富的討論,關於對於國教署頒布的這個草案有這麼多可以補強的地方,包括身分的明確定義、要怎麼樣落實審核,其實大家是鼓勵多元的外部資源來進入校園參與,如何訂定透明的管道來彼此知悉、甚至建立窗口及罰則,如果傷害真的造成的時候,補救措施應該怎麼樣,地方政府跟國教署也有不可撇清的責任,都給了大家滿多寶貴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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