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yIt
首頁
Home
講者
Speakers
對話
Speeches
發言
Speech
by
林素珍
合作社法第7條之1所訂的合作事業發展基金,其實在104年合作社法修法之後,內政部就已經很努力去做爭取。
2019-12-09 社會創新行動巡迴座談(屏東)
顯示前後文
Show context
← 其他的部分看起來有一些朋友希望我們儘快修法,我們也會請衛福部...
可是爭取的結果,當然政府部門這邊資金來源不足,所以我們退而求... →
鍵盤快捷鍵
Keyboard shortcuts
j
下一段
next speech
k
上一段
previous spee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