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意思,打斷大家。剛剛刑事警察局提到處分的問題,第一個是處分的種類是怎麼樣?刑事警察機關發布的新聞稿不合規定,或者是私下放出去的消息違反了偵查不公開,處分的對象會是誰?處分的對象到底是稽查警察人員隨便把偵查的事項拿出去給大家講,隨便拿到LINE群組亂傳,或者是分局長或者是副分局長的這一些人?如果是處分私下的話,是如何查?或者是殺雞儆猴?或者是你們會公開處理分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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