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實講我真的對商業很不在行,大家看我的401表就知道了。可是我總覺得社會企業我覺得我會的是,有沒有一個衡量或者是審核標準,一年多前是一個標案的場合,主委講說:「多扶你告訴我一個理由,你為什麼覺得這個標案可以拿到?」,我說「這麼厚,裡面有三分之二是防弊(規定),我不懂為什麼要防弊,如果今天有機會來為你服務的話,每一個都是納稅人的錢,我們的時間與預算都會放在把服務增進,為什麼會有防弊的這一個東西出現?」,我要講的並不是我這個人多「蓋高尚」,我要講的是「靈魂的重量」,在社會企業裡面有一個評估,「靈魂的重量」即主事者要超過7.3克才可以被登錄,有沒有另外一個標準來定義社會企業是否可以掛名,而不是從我不熟悉的商業數字裡面?這聽起來有一點開玩笑,但是我想提出有沒有一個不一樣的衡量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