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討論到初創企業的投資、融資,像文創產業等,等常年都在討論,有鑑價制度及今天的《企業資產擔保法草案》,我覺得看起來這一個並不是單一法規可以解決的,還有天使跟創投都有影響,是不是有一個主題是跨法規的?可以讓大家好好討論。人家都可以的,連中國都可以,美國好像也可以,我不知道,為何臺灣不行?是不是有一個環節沒有改掉,並不是單一個單位可以承受,是不是可以再起一個討論來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