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較之下在三個,著作、專利及商標比較多。國外反而是專利或是著作權,這絕對有調整空間。金管會的資料看起來也是,目前作擔保品,還是以不動產為主。商業司提出來,不動產擔保也是以車輛為主,因此整體實務面看起來,無形的資產,不管是智慧財產權或者是法制往前推,我覺得這部法案可以扮演這樣的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