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於企業資產整體的評估,如何讓將來企業所有資產有評估的機制,因為這個要區分一般的債權人及得到企業資產擔保債權人,不說主管機關的話,登錄機關的位置,我認為應該跟企業的登記機構是同一個,因此是屬於企業個別的登記,與其他的法律權利之間的關係,我認為目前也許先不用管不動產或者是IP或者是動產擔保的法律,我認為其實現在就讓它數法併行,但是企業資產的擔保,是對於總括資產的擔保,效力應該比個別資產屬物有關公示方案的資產擔保較弱,因此在評估的時候,必須要扣掉動產、IP等等。因此,研修團隊認為擔保權人可以單方登錄,我認為這個登錄不會有效果,也就是開闢一個網頁,而誰都可以來登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