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的擔保交易其實是屬物的,其實我們的登記是在物上,也就是你去貸款,房子、土地就是做房屋不動產的這個登記,如果是IP去設定質權,那就是IP的登記,如果動產擔保交易,基本上就是動產管理機構,那這一個部分我覺得草案在這個地方,至少不需要這樣的心理準備,我認為是屬人的;也就是說,這一個企業的某一些貸款,這個企業的可能資產都已經先被框住了,都已經先作為融資的擔保需要,如果從這一個角度來看,我認為應該是作企業本身的登記機關比較合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