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我很願意從這樣的角度來看,這一部的草案重點也許從一般的擔保品,像剛剛大家討論的是公實行或者是私實行來看,一般的動產或不動產,有一個公開市場的財產裡面,我們用公實行是沒有問題的,如果草創的公司,將來可能不是結束,或者是就現有的東西賣也賣不掉,需要的是有人接手,能夠繼續把沒有做好的可以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