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最重要的是有關於第2條有關於主管機關,我理解為什麼寫法務部,因為總是要有一個提案的單位,但是並不是我心目中的單位,因為法務部、經濟部、金管會三個被點名的單位,其個性、價值觀、專業完全都不同。法務部會著重在登錄是否實在,因為要抓防弊;金管會會放在貸款的後來償還比例多少,重在安全性;經濟部比較可能站在多少人來貸款,有無徹底解決中小企業跟微創企業的問題。雖然這一條文字最短,但是這個是最重要的,主管機關選錯,這部法就會失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