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告政委,本部文資潛力之老建築保存與再生計畫,自106年起實施至今,針對老屋活化一節又分為建物整修、修復技術、再生推廣及文化經營,係希望申請單位能於老屋原有文化歷史脈絡下,促使建物新舊共融,並符合當代生活機能;同時能進行建物文史調查研究,瞭解其興建背景,進而提升整體環境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