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0月29日課發會第一群組第4次會議「達成共識之議題」共三點:
1.課綱格式要一致,如編碼說明中每個學習階段是否要再加註年級及學習表現應直接從國小到高中,還是三階段分列等。
2.公聽會意見的回應方式建議只要是總綱已公布的內容,應明確回應相關內容已由總綱規範,而非回應交課發會研議。又有關議題的建議,請明確回應交由議題工作圈研議。
3.書面審查的回應方式建議依照國教院統一處理方式,分為「同意:修訂如第○頁」、「未能接受的原因:__________」,其他只要是總綱已公布的內容及有關議題的建議,請參照上述公聽會意見的回應方式。
(二)語文在標題的非常不統一,是否都要加「語文領域」,符號是括弧還是斜線hyphen,個人認為應該是先用hyphen再括弧,例如:「英語文/(第二外國語文)」。
(三)原住民語有一個提議,分為「同意:修訂如第○頁」、「未能調整與修訂的說明:__________」,希望能客氣點,而非直接寫沒有辦法調整,如果同意,就調整修訂。
(四)新住民族語是唯一一個領域有依照核心素養工作圈的建議寫「無對應」,但委員認為寫無對應很怪,建議是用對角線,畫斜線,欄位不要再填入任何東西。
(五)關於各領域裡有一些空白頁,當天都已建議修改。
(六)希望各領域做學習表現指標時,(一二年級)(三四年級)的字樣能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