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參加這個協作會議或者是透過這個制度有沒有降低未來輿論壓力,可能還是會遇到這個輿論壓力,也有參與者認為,有時拿到一個議題,我就知道不可能處理了,結果要花很多時間,造成的CP值不高,結果在機關裡面被怪罪為何要參加這個協作會議?很多人說為何要等到5,000人成案之後才處理,是不是可以在門檻沒有到的時候先處理,因為沒有要讓這個民怨提到協作會議,直接處理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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