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大家知道的是,我們在最前面的PO要點裡面其實是有明訂PO要跟副首長報告的,如果副首長有充分授權,很多事情是在PO間可以完成協調,但是我相信運作了兩年、四十場會議下來,很多PO並沒有完成這樣的工作,且問題是什麼,有沒有辦法在今天討論出一個初步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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