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貫徹?剛剛的邏輯其實是有順序的,我們覺得開放政府是一個理念,這個理念我們認為可以透過每一個部會PO來做,到底要怎麼做?後來我們就慢慢在兩年的時間開了四十場的協作會議,慢慢發展出一套我們覺得滿適合,採納多元意見的這套叫做「協作會議」。因此我重說一次,開放政府,下一次層是PO,PO下一層是實際上的工作場域,叫做協作會議,這三件事是PDIS的選擇。什麼是PDIS的選擇?意思是如果各部會熟悉開放政府的流程,不一定要各部會的PO來處理,也許每個人都是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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