甚至是辦休耕的,結果拿去種了,然後就有東西,農糧署沒有查到,這個時候就變成你有休耕事實才可以領,就變成地主領休耕,農民賺作物,這種狀況都有,這一種都是呈現了農作的事實,所以在這一個盤查上,縣政府都會儘量把這一種東西儘量藏起來,像楊縣長就是死要蓋工廠就對了,縣府對於揣摩上意的狀況就排除了這個事實,農地工廠跟未來國土計畫上看有爭點的區域,其實縣府早在國土法上路以前就偷偷的排除在國土計畫範圍之外,像法律活得比人長還沒有處理完,想辦法已經劃在這個是一個區域計畫當中預定的範圍,或者是已經程序早就已經偷偷走了,像可以爭議是十年或者是二十年就不會在這個地籍資料上出現,但是農地工廠在運用、實質上的爭點,其實都在我看到的盤點土地資料第二點以後,那個部分以後會是比較多的狀況。那些真的實質在農用的土地恐怕都會被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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