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還是會持續做溝通,但是修法的部分,原則上我們會從管理規則著手,並不會動母法。去做放寬入行門檻的角度去做,還是要進到旅行業的領域來,只是我們讓他進來的條件放寬,大家一致的這一種有效管理方式,觀光局本身也會朝低度的管理來做,希望我們能夠修一個平衡產業需求、消費者權益保障都可以考慮到,這當然應該要雙方互相溝通、退讓,才有辦法做得到,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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