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08年去別人土地的時候是從帶學生調研開始,2009年回到自己的土地上是跟那時慘遭土石流毀村「小林村」自救會一起開始做,我當時覺得社會企業真的是一種方法,是一條路,為在地的人增加自信心,把自己身邊不可能變成可能的一個機會,在那之前我們都是讀文章跟參加國際會議,只是聽別人講跟著拍手,還有複誦一些既有的東西。但我自2009年後陪著小林村、四川幾個社會企業走,讓我真正相信社會企業也許不是賺大錢的事,但絕對是事業,而且是可以解決社會問題,包括就業問題、當地產業發展問題,也包括社區組織和社區發展、公平貿易等問題,最重要的是讓自己待在舒適圈跳不出去的人,能夠抓到一些讓他覺得可及性比較高的機會,因為社企的做生意門檻不是那麼高,很多人在這裡面得到一個新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