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最後最難的事情還不是法條,而是主管機關。因為我們這個只是要登錄,從合理的角度來看,應該是經濟部,因為經濟部已經做了公司登記了。如果公司登記的平台可以同時做《企業資產擔保法》的登記的話,大家查詢起來比較容易嘛。因為原來《動產擔保交易法》是在金管會主管,我就協調過非常多次,到底是金管會還是經濟部。但我自己個人認為不要這裡分一塊、那裏分一塊,我認為經濟部是比較合理的主管機關,我們是不是大家一起推動這件事情,我們需要一個主管機關。這件事情很重要希望大家一起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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