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疑惑是說,第八條特別在強調擔保權的設定,不以登錄為必要,但是登錄的話,可以有對抗的效力。勢必在強調第八條,不管是用登錄還是佔有的部分來強化,他還是有一個比較高的效力,我們才會去強調第八條。那如果無須以登錄的部分,而我去登錄了,那我是不是會比他優先?也沒有,還是以優先順序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