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看到第13頁「委員關注議題」這部分,我的建議是,我們現在的規劃可能是用主責部會予以分類,像內政、勞動、教育等等,因為可能是外部的人,因此不一定外部的人知道那一些議題分類在哪一個部會當中,像第一次列了六大議題,先用議題分再用外部分,這樣外部的人比較能夠抓到議題的方向,不然不知道各部會的權責分布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