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有關於公益報告書及自我機制部分,我想自律聯盟都做得很好,一開始為了保持其多元及多元性,不過我會建議是不是模仿B corp的方式,現在公益自律報告是各自表述—原本我很不願意寫—為什麼要寫行銷文件?我覺得是這樣。但是後來琬惠鞭策我們寫,我們就很認真寫(笑),也許我們設定一些是必填問題了,但是剛剛講分不同level的社企,像剛剛佳霖講得很有道理,其實很多公司剛開會遇到很多困難。我的意思是儘量不要讓它停在各自表述,第一年這樣做沒有關係,慢慢地設定一些資格在裡面,告訴他比如一年內或三年內必須要提高什麼,比如第一年簡單登錄,就像B corp,其實B corp已經填完所有的問題,有三百多題,也回答一堆,但像這個東西,臺灣人不可能、做不出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