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這一個案例具體而為展示了所謂社會或公益型或社會使命企業的重點——也就是分配。按照最早倡議社會企業的尤努斯來講,他是百分之百不分配,當然各國有一些其他發展,我自己一個簡單的看法是,我想如果是從鼓勵跟推動更多的人與資源及組織投入以社會型目的為主的社會價值創造,我想應該是儘量不要管制,儘量多用鼓勵的方式去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