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我也非常感謝在新的公司法修法裡,在思考上也把自律的精神放進去,也就是不管以後是不是會出現一個所謂的評鑑公司;我們其實不太贊成(笑),我說不太贊成是從自律的立場來看,還沒有到上市櫃公司之前,本來上市櫃公司就應該要繳交的那一些資料,因為要公開募資。還沒有上市櫃之前,因為我們做社企登錄,一開始要叫大家交報告時,就召集了全部的社企來討論,我說:「既然要做自律,你們可以做到什麼程度?你們都還不是上市櫃公司?」(他們說:)「我願意去寫一份報告書跟社會大眾交代,我的公司社會目的、社會使命是什麼,我解決了什麼問題、改變什麼狀況,用什麼樣的方式讓自己活下來,產生什麼樣的社會影響力,不管是對我的社區、社群或者對我的環境。」這個部分清楚交代,我覺得揭露基本是非常好的精神放在這裡面。再次感謝公司法在修法當中,我看到幾個覺得滿好的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