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
目前的困境,我雖然是代表機關,是針對這一個議題討論。我們還是尊重主管機關的立場來處理,署尊重主管機關的立場處理,我們採開放的態度,目前困境的情況,只是就個人的立場提出。
改善勞動條件。對,成立協會是困難的,如果按照類別的話,因為各個消防人員的部分是在各地方政府,主管機關是地方政府,並不是屬於消防署,並沒有隸屬關係,並無一條鞭的關係,因此如果要加入協會的話,是要加入各地方政府的協會,因此聲音沒有辦法發聲出來,目前協會是以主管機關的立場成立的,鐵路局是不是有類似的類別情況。
協商的部分,也請銓敘部考量看看,畢竟公務人員職務關係身份比較特別,我們的雇主是政府,但相對也是老百姓,因此這一塊跟工會的部分,我在想還是有爭議權的限縮及協商權的限縮。
如果要修改協會法的部分,是不是不只機關別而已,是不是考量到特殊身份類別也可以組協會,因為畢竟協會的門檻要達到五分之一及成立八百人,像內政部按照警政署六萬大軍,是不可能成立。
大部分的縣市是勤二休一,那麼就是工作十天、休息十天,等於是上了四百八十個小時,這個部分他們針對勞動條件要求改善,警消就籌組部分努力,站在機關的立場,我們是持開放的態度,畢竟主管機關是在銓敘部。
大家好,我在消防署服務,目前消防人力不足,每個工作時間非常長,勤一休一的話,每一天工作二十四小時,休息一天,等於一個月上班十五天、休息十五天,等於有三百六十個小時。
像國旅卡的形成方式,已經政策形成了,才找各相關機關,普遍沒有聽到公務員的聲音,類似這樣的情況,所以政府是資方的角色、公務人員是勞方的角色。
大家好,我是內政部消防署的科長,因為我們消防人員對這一個議題非常關注,所以我來參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