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政府現在已經有相關的機制在運作,包含了留用及引進僑外學生的部分,各部會在推動相關的政策有需要本會協調的部分,本會都會盡力來協調處理,以上。
另外,在新經濟移民法當中,新增引進並留用外國中階技術人力,包含具中階技術工作能力的僑外生,在我國取得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證書或海青班畢業證書的外國學生、僑生及其他華裔學生,拿到畢業證書以後,符合一定薪資水準並具備專業證照(明),由雇主提出申請,在總量管制及產業配額下,就可以留臺工作。
另外,國發會也非常重視彥嘉委員提到的人口政策,所以未來人才、人力雙缺口的情況下,國發會已研擬完成「新經濟移民法(草案)」,並於107年底函送立法院,將於立法通過後實施。在這個草案當中,對於外國專業人才方面,我們鬆綁了工作類別與受僱者及雇主資格條件,所以大專以上學校畢業的僑外生亦為適用的對象。
在留用在臺優秀的僑外生方面,各位先進有提到,目前其實是可以評點制來申請留臺,自從103年評點配額制開始施行以後,核准留臺僑外生人次逐年攀升,至107年10月底止,大概有8,000多位的僑外生留臺工作,成效是非常好的。
主席、各位委員大家好,真的很感謝彥嘉委員關心這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