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目前知道的是在產創條例第13條有無形資產評價的部分,經濟部也積極協助要建立無形資產如何讓銀行放心,中間有很公正的什麼樣模型,部裡面知道經濟部確實有執行。無形資產跟未來的應收帳款,所有的無形部分可以擔保,還有資產評價的模型有建立的話,對於文創產業的發展,其實部裡面對於整個法規的部分是樂觀其成,這個是數位經濟底下的法規調適、鬆綁,因此部樂觀其成,謝謝。
將來整個擔保法過了之後,事實上文創產業的特性就可以用未來的可能性,像電影片或者是電視劇,若拿到劇本,甚至未來的規劃,若中間整個無形資產的評價或是評價的模型有出來的話,因為後段會搭配無形資產如何讓銀行相信,因此我相信後端有另外一個配套。
我們立即補貼了6,000多萬,這個部分主要是我們幫忙做信保,我們當然也有做技術跟財務審查,審查過之後協助取得資金,並做例行補貼。這部分剛才先進有簡報過一個部分,以目前的《民法》物權或《智慧財產法》或者是現行的《動產交易擔保法》,沒有辦法用應收帳款或執行資產去銀行順利取得資產的狀況下,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是文化部,我們立這個位置幫他們取得資金。
我們做的是融資的部分,目前現行確實有遭遇到一些困難,業者跟銀行取得這樣文創、初創,其實沒有跟銀行要到資金,但是事實上這樣的產業是需要的,因此從99年至現在,我們有協助做融資的部分。
基本上五年以下新創的公司佔了40%,產業的特性是微創跟初創,交易的時候是無形資產,很有可能是智慧財產的交易與營運,這兩個加起來,也就是在文創底下的小型企業要取得資金係更困難,這是在多元資金的部分,不管是創投或者是融資或者是其他任何私募的部分,文化部站在主管機關的立場,我們從99年立法以來一直有在做。
剛才先進及部會有說明過,在文創產業底下確實文創、初創比較多,從相關的數字可以知道,其實跟臺灣中小企業的發展是互相契合的,從最新調查的資料可知500萬資本額以下的文創產業加速來看,佔了84%,進入的門檻非常低。
主席、政委及各位先進,文化部確實在整個企業擔保法裡面,我們會是以文創產業的主管機關角度在看。
主持人、政委及各位與會先進,大家晚安,文化部是文創產業的主管機關,等一下會從文創產業多元資金導入、融資部分的角度,就這一個法案的部分提供一些相關的說明,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