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反對私校經營非營利,主要是可以更多元開放,讓他的治理更透明化,受惠的還是家長及幼兒,以上是我們這一組的討論。
但是解決辦法的部分,第一個是我們不管是鼓勵非營利或公幼或者是私幼兒園的老師或幼兒園加入教保的公會,可以透過公會監督,因為本身在合法的範圍內,工作條件可以做,但是如果遭受到資方或者是管理單位比較不合理的工作要求時,其實可以提出跟公會檢舉,讓公會可以跟政府或資方做抗衡的動作。部裡面要求非營利、私幼、公幼加入教保人員公會,這個是非常好的解決辦法,也就是可以變得更透明。
不過,我們還是要講的是,現在這一個事情釐清,假設私校可以公開財報,進了非營利幼兒園之後,知道遊戲規則、財報公開、接受政府管控,真正想要入場的會比較少,管控品質的部分,部裡面會繼續做。
剛剛夥伴有補充一些訊息,現在非營利幼兒園裡面,其實有針對經營的單位作公開財報跟工作計畫,但是即使是這樣子,我們也遇到曾經非營利幼兒園違法超收,這個現象還是有的。
我們為何這麼堅持?假設私校可以先公益化,我們當然可以接受它入場來接受做非營利。
剛剛協作會議也有釐清,現在其實有開放私校裡面是有幼教幼保科系的學校可以來承接非營利幼兒園,但是量非常少,現在開放了國中小的私校也可以經營非營利幼兒園,這樣的問題會造成我們擔憂過去私校五鬼搬運、教學品質不好的現象繼續複製到非營利幼兒園裡面來。
第三,這個是比較複雜的,我們現在討論的是,私校承接非營利幼兒園,這個是我們提案單位最反對的這塊,私校在過去管理的新聞或者是全教總會員是老師,他們在私立服務,可能課後老師的薪資或者是違法解聘,我教老師很多工作做這樣的事情,但是剝削了老師的工作條件,私校的教學品質並沒有得到改善,因此我們反對私校入場經營非營利幼兒園的原因。
我剛剛也有提到非營利裡面也有在做這樣的調整,讓第二班的人接著顧孩子到晚上6、7點,但是公幼這一塊很缺乏,他們上到4點,7點上班,中午沒有勞基法的休息,6、7點還是由大部分的老師去接這一個部分的工作,所以要開課後留園開的量出來,沒有辦法滿足家長的需求,但是大家忽略的是這一些老師從早上7點上到下午4點,他們主觀上不想再開課後留園,所以如果工作條件有改善的話,這個會有解的,希望政府資源再投入。
假如因為老師也是工作者、教保人員也是工作者,在老師工作的時間以外,要去滿足家長的托育需求,早上7點送來,晚上6、7點才要把孩子接走,現有老師或者是教保人員要去滿足這樣的需求,工作時間是不允許的,所以我們建議應該要有輪班的人力進來。
我們認為政府現在在討論這一塊,一直都忽略教保人員工作條件的部分。
第二,我們講到的是,公共化的幼兒園裡面,我們現在說公幼可能因為老師是走教師法,所以早上7點半上班,到下午4點就下班了,非營利幼兒園走勞基法,早上8點上班,5點下班。但是這兩類的人,面對的都有同樣的問題,下班之後是否要繼續再顧延托的孩子?甚至到6、7點。
第二,聘了兩個老師的經費,只能顧十六個學生,但是我在三至六歲的班級,聘兩個老師,可以顧三十個學生,量差了一半,所以在縣市政府跟幼兒園的主觀來講,他覺得經費比較高,但是這一塊目前是最需要的,因此這一個部分可能要拜託部裡面去做處理。
為什麼少?其實我們這邊沒有討論到,因為它的成本高,一個教保人員或一個教師只能照顧八個學生,但是三至六歲的部分,一個老師、一個教保員可以照顧到十五個學生,所以對公共化幼兒園來講,要收二至三歲的學生,必須在設備上改成是二歲孩子可以活動的空間,這個是合法的。
其實二至三歲的公共化幼兒園的量不足,就是造成家長去抽籤,中籤率就低,其實我們發現大部分的家長沒抽中都是二至三歲,其實政府如果在增設公共化幼兒園的時候,二至三歲區塊的班級數要優先增加。
我們這一組討論了幾個問題,其實我們從下面討論上來。
我們不會進場。
我們會希望政府在現有的人員編制下,其實是沒有辦法解決公幼課後班及寒暑假班的問題,除非可以增加一個人力或者是如何解決上班八小時的事情,寒暑假班新的人力去帶,或者是課後班有一個輪班的方式去帶,這樣才可以解決,現在各縣市去想辦法,最後的結果是各縣市叫各校想辦法,也就是原來的老師帶四至六點、七點,寒暑假繼續上班,連勞基法給予的連假條件都沒有,問題是在這裡,謝謝。
剛剛托育聯盟提到公幼老師要不要帶2至3歲的班?其實公幼老師跟一般非營利及私幼是沒有選擇的,如果今天決定要設2至3歲班,大家都有機會帶到2至3歲班,因此這個主導權是在政府,政府如果要開班,師資就會配出來了,這個部分的主導權是在政府,因此老師是沒有選擇權的。
第二,我們當然樂觀其成,2至3歲公共化班級要儘量開出來,我們也呼籲教育部能夠正視這一個問題。
當然勞基法有勞基法的好處,教師法有教師法的好處,相關的配套是不一致的。此為我第一個需要回應的,也就是滿足家長需求的同時,也要滿足各類教保人員的工作需求。
我們認為依照各種不同類別的人員,進來適用的工作條件可以調整,因此老師提到工作時間比較少,但在教室的系統當中,其實有一些學校如果有通過校務會議就可以決定,我早上7點上班,到下午5點下班,而校務會議決定了,中間就沒有決定一個小時,一樣這一個時間就必須要上班,這邊有教育部的長官,其實他們都知道這一個遊戲規則。
為何這一個老師有寒暑假?如果讓老師回歸到勞基法,就變成有年假的問題,在學習中就要排休假了,這個問題當然是更細了,因此當然可以解決。
為何有一些班開不出來?早上7點上到晚上7點,我們覺得長時間的加班造成這一個問題是課後班開不出來的。
其實公立幼兒園寒暑假要開班,課後也要開班,這個是儘量要去push,不管是跟部裡面或者是跟非營利幼兒園的想法是一致的。
現在「綠色便利貼」是提出解決辦法,也就是滿足家長需求的同時,也要滿足各類教保人員的工作條件,這個是我們的主要訴求,所以會跟兆慶講的慢慢有一點共識出來(笑)。
兩歲半的學生有另外的編制。
沒有。
部裡面的錢、政府的錢,也就是人民的納稅錢,然後補助給讀私立幼兒的學生,而私立幼兒園又說成本增加了,所以要調漲學費,是不是間接把政府補助給幼兒園的錢給吸收掉了,因此問題是在這邊,我們希望政府這個部分不能再回應補助的錢到學生跟家長,這個部分是不通的,謝謝。
所以,我們沒有辦法一直聽這樣的官方回應,也就是錢都是給學生、錢都是給家長,因此私校都是乾淨的、沒事的,這個是我們沒有辦法接受的,這個坦白講,並不會有共識。
現在全國所有的學費都是補助給學生,不管是私校或者是私立幼兒園,但是私立幼兒園或者是私校,有無因為他的學生、家長拿到補助款,然後變成有錢?有的,這個是問題所在。
部裡面是不是可以有一個回應?也就是以非本校的老師為主,本校的老師為輔,這樣的做法是不是可以做?在現有的法規限制當中都可以這樣做處理?
但是現在聽到官方的回應,我可以體諒,但是我必須要說明的是,像現在要制定政策公共化幼兒園,部裡面就可以說我們非營利為主、公幼為輔,我剛剛提到公立幼兒園的課後可以解決,不要讓一個老師從早上7點到晚上7點的十二個小時的班,這個問題我們可以解決,他們提到很早就開放,沒有強調一定要上課。
其實我們之所以會提案,當然希望符合一開始公民平台的目標,也就是溝通,而雙方要有一點改變。
針對我剛剛提的問題及部裡的回應,我再補充一下。
其實很多私幼也是,4點下班之後繼續上到晚上7點,我覺得這個實在太可怕了,教保人員的勞動條件需要納入討論,謝謝。
像日本的兩班制我們應該要參考,是不是課後這一塊,是不是一定要原校的老師擔任?已經在學校跟孩子弄了一天了,7點弄到下午4、5點,然後再接續加班到7點,我們認為問題是在這裡,因此應該需要再討論。
第二,我們在現場遇到的狀況,像新北市公立幼兒園,早上7點或7點半就上班了,要顧到晚上7點,所以教保人員的勞動條件是要被考慮進來的,不管是公幼或者是私幼。
小孩大了若要晚一點下班是可以,是不是可以提供年輕家長有早一點下班的機會。
公幼托育時間一直被拿出來討論,也就是說公幼因為太早下課,大家都有去過其他的國家,其他幼兒園下課是2、3點下課,為何他們沒有這一個問題?其實這一個不只是教育部的問題,也要把勞動部納入,為什麼家長就是要6點、7點下班?是不是有個彈性?也就是家長可以早點下班?
我們認為最好的方式是這四年一千班的目標沒有達到的話,我們應該用公立幼兒園的方式去補足,以上是我的簡報,謝謝。
因此在這樣的狀態下,會需要很多的管理。
我們反對開放私校入場,其實並沒有擺脫商業化,未來教育部做的政策,沒有讓商業化這一個色彩去除。現在很多私幼緊鑼密鼓準備成立法人團體來承接非營利幼兒園,即使是香港這樣全部都是私幼的地方,私幼限制獲利10%,非牟利幼兒園限制牟利5%,即使像香港全私立幼兒園的狀態,他們的私立幼兒園還是會報假帳的方式去獲取利潤,今天修冷氣、校舍維修,單據報出去給政府,但其實並沒有維修,這個都是在政府的遊戲規則當中是非營利。
非營利現在來講,我們只能說比私幼便宜,但是在招考老師的時候,因為要設算成本,所以一開始就要說我們是大班一師,等一下利害關係人可以再澄清。
再來,完全公共化,不用那邊跟私校的經營者,每天鬥智說這個錢會不會被拿到哪裡去。
現在共用國中小校地,那在都市裡面寸土寸金,其實是很難得的,當然非營利現在進到國中小裡面,也會有這一個優勢,這個也是我們樂見的。
公幼的學費最便宜,原因來自於政府負擔大部分的經費,包括人事費跟場地,不過沒有關係,對家長來講就是最便宜。師資也很穩定,好不容易經過考試競爭進去的老師,其實再離開的機會很少。
這幾年私校的新聞,我們都知道私校法是寫捐助心血,高度教育、公益化的法的名字在那邊,但是亂七八糟有多少?教育部有辦法管嗎?教育部其實沒有辦法管、管不上,很多私校老師過著非常不好的品質生活,我們會提這一個提案是禁止私校入場經營幼兒園的部分。
我們現在看到的是,教育部為了要達到四年一千班的政策目標,我們看到一個草案,也就是非營利辦法裡面寫到以後私校的董事會跟只要成立法人團體就可以入場經營非營利幼兒園,這個是我們擔心的。也就是四年一千班的計畫沒有達到,就是增公幼,但教育部想的是開放讓私校進場。
其實現在看起來的經驗,因為過去在增設非營利幼兒園的時候,框住公益法人的性質,現在像托兒催生聯盟,他們開的其實都有一定品質,也辦得很好,但是這樣的量很慢,(我們知道)美好的事情是值得等待的。
我們為什麼四年一千班的計畫裡面,如果該年的政策目標沒有達到,就要以增設公立幼兒園的方式進行?因為我們看到教育部發布的政策,105年要一百四十三班的公立幼兒園,在107年、108年都是三百三十五班,最後的名額是放在10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