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重複報告書面的東西
我覺得我們都可以列為成因。
我認為怎麼樣找到好法官進來是一回事,終究最後還是要處理如何淘汰法官。
林法官的分析已經完整。應可進到下一階段。以林法官報告為基礎,記錄在補充大家發言的內容。
如何淘汰不適任司法官,問題在於沒有明確標準。與其要談淘汰,不如將重點擺在任用,如果本階段是要找原因,範圍要拉到任用出問題,如果是任用是個成因,可以放入討論。
補一個例子,南檢公布偵辦「不能在臉書挺蔡英文案」,當事人告訴媒體南檢檢察官當庭教訓他,後來南檢發新聞稿說,根據偵查不公開,根本沒有當事人所說這樣的事情。南檢非常的快速提出澄清(相關連結:http://www.tnc.moj.gov.tw/ct.asp?xItem=434870&ctNode=32375&mp=020)。
柯一正導演有一個有趣的想法,他覺得要大鳴大放,有更多的電台跟訊息,讓大家去判斷較好。另一個面向是,當錯誤報導出現時,司法院或法務部都沒有出來澄清的意識,就是放任這些錯誤訊息四處流竄,是否司法院應更積極建立起平台與民溝通,不單是司法院,例如法官協會開始使用臉書(連結:https://www.facebook.com/www.jaroc.org.tw/),這些社群應該更有意識去處理這些事情。
其實我很困惑,這命題的排名很前面,代表大家有意識到,但有意識到是一回事,但你媒體亂報的時候我還是照看,這之間是充滿矛盾的。
想請問曾柏文,現實的壓力是否會使媒體棄守專業,但是沒有人可以監督媒體,是否也是這個問題的成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