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中小企業處多少跟原民的一些企業有接觸,實際上我對於原民的企業主相當佩服,我覺得他們有一個特色,腦筋非常靈活,都有語言的天才,所以反而可以凸顯他們對於企業的創造跟企業發展上都非常有特色。
中小企業處的工作主要針對中小企業,所以主要對的是企業這一方面提供協助。另外,關於外貿高階人才,這一個部分主要屬貿易局業務,中企處並未涉這一塊業務。
謝謝政委、主席,各位在座的夥伴,大家午安,我是經濟部中小企業處主任秘書,今天也很高興參加今天的討論會。
之前已經有另外一個題目討論過,那個地方也已經有回應,所以不應該再[這裡]討論。
我要離開了,沒有「超徵獎金」的名目,所以便利貼應該不用在上面。
可是我想要提醒的是,今天或是接下來政府真的做任何的決議要退稅,每退1元就要多舉債1元。我們就follow楊小姐的邏輯去思考,今天之所以會這樣是政府浪費,我們不應該承受那個後果,所以我們應該叫我們的子孫來承受那個後果。
稍微補充一下,楊小姐講得真的非常有道理,應該要檢討的,不僅僅是稅收超徵的議題而已。
第二,那個預估的時候,到底怎麼估出來,為何比較多跟比較少?在103年立法院在審預算的時候,他們[立法院]就有一個附帶決議,以後財政部、國稅局在每年編預算的時候,稅收要怎麼預估的,都應該要有公式為之,而且要公布那個公式,所以那個公式已經很清楚在五個區的國稅局裡面,因此你一定看得到他們是怎麼估出來的。
我簡單回應一下他剛剛針對我的投影片的懷疑。首先第一個,低估是不是懷疑[故意]的部分,在現場沒有辦法釐清當時編是不是有故意的,如果真的有故意、有任何跡象跟徵兆的話,那就去告。請讓我說完好不好?
如果與會者的參與人認為財政部有違法徵收,我認為應該要按鈴申告,不應該在這裡浪費大家的時間。
而且超徵跟短徵都不是法律上用的字眼,其實是財政部向來在發布時的習慣用語,因此我建議既然超徵、短徵造成社會上這麼大的曲解、付出這麼耗大的社會成本,我覺得這一些名詞不應該再繼續用下去。
另外一個數字是預算的數字,就是預算稅收的數字。當有預算案進了立法院,立法院通過變成法定預算,所以也沒有違法的問題,因此我覺得這個東西一定要釐清,我覺得這個要非常清楚釐清它。
我想要回應一下,剛剛真理大學的老師有提到有沒有違法的問題,我有一張投影片講得非常清楚,超徵的數字為實際稅收的數字減掉預估的數字,實際稅收的數字是根據稅捐稽徵法、各個稅法課徵而來的,如果真的有違法徵稅的話,不是我們這裡討論的,應該是檢調單位、應該是監察院在追究責任。
Right,沒錯,謝謝。
是,會造成誤解。
預算中心有獨立估計稅收的能力。
要分享這個故事的目的是,如果真的要從事稅收、徵稅這一些工作的話,你要想想看這個例子,不能辜負了納稅義務人。以上簡報到這裡,謝謝大家。
最後我有一張投影片,我只要有機會就把投影片show出來,我稍微唸一下,2012年4月30日,所得稅結算申報開始前一天,務農數十年、61歲的陳姓老農,穿著破舊的雨衣、踩著磨平的拖鞋,傾盆大雨中騎著機車來到一生未曾造訪過中區國稅局員林稽徵所。全身濕透的他拿出省吃儉用、參加郵局6年期儲蓄險到期的保險金16萬元要「繳稅」。陳先生說:「人要知足與感恩。」臺灣農夫不用報稅,他長年受到政府照顧,從未繳過稅,如今政府財政困難,他內心有愧,感覺有點過意不去,和家人商量後,決定把到期保險金給國庫。
從另外一個角度來看,財政部「超徵」的稅收用去哪了?如果編到預算法底下,依法丟到償債基金底下,就不會有問題了。
目的是什麼?民眾的角度來看,我聽到「超徵」二字就要還稅於民,他如果不理解所謂超徵的話,還稅於民是理所當然的訴求。
最後是比較複雜一點的是修法工作,如果有財政赤字即歲出大於歲入的時候,這個時候如果發生實徵數大於預算數,也就是所謂超徵的時候,我認為此一差額要全部列入償債基金。
第六個建議,從GDP預估[的經驗]來,我們GDP預估比稅收預估來得準多了,因為GDP的預估有很多單位在做,不僅是主計總處,我們也有中央研究院在做、中華經濟研究院在做、臺灣經濟研究院在做,甚至國外也在做,因此今天主計總處並不是估了一個數字就算了,要常常做一些調整,我們建議要鼓勵學術單位、民間獨立智庫進行稅收預估。
我建議立法院的預算中心一定要擴編、一定要人員跟設備,可以獨立的稅收預估,因為立法院審查預算,如果沒有獨立預估稅收的能力的話,我覺得審出來的預算品質會有問題,這個是第五個建議。
第一,現在預算的估計,或許主計總處可以補充,據我所知,主計總處跟財政部要稅收估計,但是我覺得財政部應該跟主計總處一起估計稅收,並不是財政部給你一個數字就全部接收了。
左邊這一個欄位我有三點看法:
接著再往下看,我的建議是,在實徵數大於預算數時,就像現在超徵的情況,其實應該要追究稅收低估的行政責任,為什麼?因為耗費了很大的社會成本在討論超徵的議題。再來,超徵1,000億,意味著當初在編預算的時候,[如果正確預估]可以多編1,000億,沒有考慮到的稅收,有多少事沒有做到?這個地方我覺得應該要導正財政跟主計體系錯誤的稅收預估心態。
第二,我覺得稅收的預估,應該要用區間為之,所以不應該是一個數,應該是一個範圍,但是問題是在編預算的時候,預算不可以是一個範圍;可以用區間的中位數。
第一,我建議廢「超徵」、「短徵」名詞的使用,你看我們耗費了多大的社會成本。
因此,我有七點非常具體的建議,我對這個議題其實從103年度就非常關心,其實今天很多人也跟著關心這一個議題,我覺得真的很好。我覺得行政部門真的應該要做一些事,不可以每一年得過且過,因此這個地方我提出了七個非常具體的建議。
第9頁,這個圖形是透過[課稅]所得級距來做退稅的分配,可以看到這裡九千多戶,事實上是適用45%級距的人,如果根據這個pie來作退稅分配的話,最高、最低級距的人,每個人可以相差一千多倍,因此這個地方我試算了一下退稅的比重。
如果根據綜所稅底下繳稅的比例來試算退稅的話,我有兩個圖表,第一個圖表是根據所得五分位數,第五分位是綜合所得最高的20%。根據這個比例,他們要退稅的比重是九成,也就是89.88%。
如果政府針對財政賸餘下超徵稅收不作為,我覺得政府失去課稅的正當性,要做的事應該要把退回來稅款給誰?給繳稅的人,因為今天政府不作為失去正當性,而要避免導致實質購買力的改變,稅從誰的身上課來就應該要還給他,也不是平均退還。
財政賸餘下超徵稅收的用途,現在是歲入大於歲出,有賸餘了,又再超徵,我們該怎麼用這一些錢?現在有追加預算、特別預算,我們可以透過追加預算、特別預算的方式,我覺得應該要優先考慮下面三個用途:第一個,重大經濟社會經建設;第二個,促進所得重分配之社福措施;第三個,償還既有的債務。
還稅於民,剛剛財政部有解釋,前提是有財政賸餘。所以換句話說,不會在還有財政赤字的情況之下,有錢拿來做退還的這一件事。最後要指出來的是,即便還稅於民,也要審慎而為,不是按人頭的每個人平均退回。
第二,所謂超徵稅收5,000億,其實已經全部按照預算程序用盡,所以完全沒有1元留下來,如果大家同意要做還稅於民的話,其實我沒有意見,只要每還1元就要再借1元,我覺得這個東西是一個不折不扣的代際掠奪。
因此釐清預算數低估原因後,這地方有一個表格,透過這個表格可以給大家看,我覺得滿清楚的,從101年至105年度,所有的舉借債務放在這兩欄,這個欄位是特別預算的舉債數、這一個欄位事實上是總預算舉債的幅度。這個地方是債務償還,因此這兩個加在一起減掉第三欄就會等於第四欄即「債務淨增加數」,我要提醒大家的是,106年開始有一個「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總預算是8,800億,全部都是要用舉債,因此其實苦日子還在後面。
另外一個原因是稅收預測技術的層次應該要討論,我們的稅收預估是否準?及是否符合統計上的理性預測?這是值得做學術上的探討。
從另外一個角度來看,也許用心良苦,希望不要編太多的歲入,如果編太多歲入,歲出就會比較多,會導致財政缺口比較大,所以這個實際上是一個原因。
還有什麼是導致臺灣稅收超徵的原因呢?我想了一下還有兩個:第一,在編預算的時候,官僚體制會比較保守,因為有利於達成稅收的預算目標,可能是保守心態造成的。
第二,會不會有一些大[的]稅制改革,導致預算稅收短估?像財政健全方案、房地合一稅都是增稅,會不會讓稅收出現超徵的情況?課稅收入的預估,其實在編預算的時候,就知道這一些政策的變動,因此稅制的改革不會造成稅收嚴重地超徵,因此這個地方我做了一個結論,以上不是臺灣稅收超徵的主因。
第一,經濟成長超乎預期,因此我列了一下,103年至105年在預算編列當時,預測經濟成長率及實際經濟成長率,透過這兩個實際跟預測比,就會發現沒有錯,我們在預測當時,我們預估經濟比較樂觀,但在104年、105年的表現比預測還要來得糟,因此不可能是經濟成長超乎[預期]而導致稅收短估。
我釐清了一下,會造成短編的原因可能有四個:
第二,要檢討的議題是,預算稅收短估而導致稅收超徵的問題,因此這個東西為何會短編?
右邊是預算的稅收,預算的稅收也是根據立法程序來的,但預算的稅收會導致在估計的時候,因為不知道實際稅收多少,因此在估算這個數字可能會有偏誤。我想要釐清的是,不管是實際的稅收或者是預算的稅收都是依法得出,所以稅收超徵,其實沒有任何違法的疑慮。
再看下一張投影片,實際的稅收怎麼來?是根據稅捐稽徵法及稅法而來,因此這部分是依法課稅,因此這個部分其實不會有問題,因為就是照法走。
我們今天討論的議題事實上是稅收超徵,因此我把這個地方 [等式左邊的估計誤差] 改成超徵,下一張投影片就把等式左邊改成稅收超徵。再看這個數學式,可以看到形成超徵的原因,有可能是實際的稅收過高或者是預算過低。
一開始我要釐清的是,什麼叫做「稅收超徵」、本質是什麼?財政部的解釋非常複雜,這其實是很簡單的數學式。數學式的右邊有一個實際的稅收,另外一項減項是預算的稅收,這兩個項的差叫做「估計誤差」,一旦估計誤差大於零的時候,就會造成「稅收超徵」的情況,可是一旦估計誤差小於零的情況,那個情況就是所謂的「稅收短徵」。
我是政大財政系陳國樑,這一個議題我自103年就開始關注,我有相當程度的瞭解,我今天準備了一些投影片,這個投影片不是事前專為這次會議準備的,而是我有財政學、租稅法的課,在上課的課堂中,我跟學生解釋超徵議題的投影片。因此,利用這一些投影片跟大家介紹我對這一個議題的理解。
主席、各位與會的參與人員,我政大財政系陳國樑,我對這一個議題有相當的瞭解,希望我的參加能夠對今天的討論有一點幫助,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