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邊說明一下,文創法裡面所列舉的 15+1 的文化產業,純作設計領域的部分是經濟部,一開始在看提案的時候,並不清楚提案的委員,純粹指的是設計領域、商業設計領域,或者是現在有提到的,在藝術創作的這一個部分,所以我們會建議當然相關的提案創作者,因為就像現在很多的創作者,不只會跨足在藝術創作,可能涉及到商業設計的部分,所以經濟部也可以加進來作為協辦機關,我們共同把這些可以讓創作者多元提案方式跟鼓勵創作的這些相關智財權授權來作開放的話,也許是個比較妥適的做法,以上報告。
至於委員有提到希望我們能夠儘量來開放提案格式的部分,這部分文化部已經完全開放了,只是當然我們所有需要競爭型的提案當中,本來相關的計畫內容、期程、執行單位、個人簡介與預算說明,這是所有在競爭型計畫當中必須有的基本內容,這個部分也希望提案者能夠至少要提供,上傳的方式,基本上已經開放,不管是用 PPT 或者是影片的方式,所有的格式都已經開放,也是符合目前在藝術創作上各式各樣多元發展的趨勢,以上補充。
這邊委員也有提到相關圖像開放的部分,其實不只是故宮,包含文化部所屬的博物館、美術館,其實都有圖像公開授權的辦法,是可以供這些創作者來申請的,這個部分給委員參考。
其他的部分,文化部作為相關藝術設計的主管機關是沒有問題的,本部針對青年的部分,其實過去幾年我們在受理申請的時候,每年都大概 300 案的提案當中,其實大部分是屬於跨域的設計跟創作的部分,包含創作媒材、創作理論、研究主題跨域的部分,文化部都一直有在鼓勵及予以支持,針對這個青年的部分,就是針對這些出入設計領域或者是藝術創作領域,以及比較小型的工作室或者是個人都有提供相關的辦法跟補助。
主席、各位委員,文化部這邊補充報告,針對這個提案,我們說明一下,委員所關心在設計領域的部分,首先在我們文創法 15+1 的產業裡面,文化部所主管的有很多面向,但是純粹就設計產業來說,主管機關是經濟部,所以這個部分也是要提醒。
日本有一個針對少年監獄的社會性涵養計畫已經做了十幾年,透過各種方式引導孩子們相關的生命體驗,其實是一個滿好的方式,我們文化部也會積極來配合這樣子的方式進行,歡迎各位委員能夠推薦相關具有文化事務及具有輔導專才的團隊來跟我們合作,以上報告。
類似像青藝盟的團隊或是藝術工作者,不一定是戲劇,只要讓孩子們透過文化體驗,能夠在各方面有一些收獲的話,我們都很歡迎來提案,文化部會積極來媒合,像有教育部所屬的中介教育機構若有興趣的話,是不是更積極來媒合這樣的工作者來到教育現場。
另外,有關於青藝盟在做的事情,文化部這兩年也有給予支持,我們認為這是非常好的成功模式,也會希望在未來的文化體驗教育的計畫當中,能夠更積極跟包含教育部、法務部的誠正中學來合作,目前文化體驗教育的徵件方式,文化部比較是被動徵件,由相關的藝文團體或是工作者來提案。
文化部除了書面之外補充報告,其實文化部從106年開始就跟教育部合作文化體驗教育,這兩年來已經媒合585個團隊或個人工作者進入到580所學校,一共有4萬2,330名學生接受文化體驗教育,這裡面的內容涵蓋了表演、視覺藝術、文學、工藝、影視音及文化資產、社區營造等等項目,其中跟這個提案主題比較有關係的、類似的,在108年的時候,我們跟勵馨基金會合作,在花蓮某校針對中途少女為對象,也是以戲劇的方式來做一些文化的體驗跟生命教育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