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排除又要看是不是違反洗錢防制法或者是什麼?
如果是用公司型態,又要排除公司法的相關規定,財團法人要排除相關規定,社團法人要排除相關規定。
財團法人法還沒有過,現在只有人團法。
內容我還沒有仔細看過,沒有很清楚。但是剛剛有提到六種類型,但是要怎麼管,是不是要回到原來的各該法律來管,或是有的沒有法律可以管?
公司法修法很可怕。
很多人都知道嗎?目前的要點是沒有拘束力的法律位階,這有很多人知道嗎?
附帶決議內容是怎麼寫呢?經濟部兩年內要提出法案研究嗎?
但是立法院的建議是要不要入法?
只是讓業者來登錄而已嗎?
要點已經在執行了?
經濟部有明確結論嗎?
我只是好奇,當初兩年前公司法通過之後,有做一個附帶決議,希望經濟部要在兩年後針對社會企業是否立法做出完整報告。其中有包括推動法制化嗎?……
我們認同他們的定義,認同就感覺是一樣的,不然名詞太多了。
這些與現在金管會都鼓勵很多上市上櫃公司成為天使基金有關連嗎?
我覺得「事業」還好,有非營利事業、營利事業。
因為一般的概念會認為組織是……
「組織」會有什麼想法嗎?
對,像營利單位並沒有叫「組織」,只有非營利組織,也是叫「協會」。
通常公司化的東西,不會寫「組織」這兩個字。
「組織」就是「非營利」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