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用輪流辦的方式,其實全部的人都很緊張,坦白來說,就算來到花蓮,交通都超過台北人的想像,有去的人都瞭解,所以還是有勞於經濟部,既有專案的團隊幫忙,加上部會同仁大家分工,可能效果會比較好一點,以上是我們的經驗,謝謝。
我們瞭解政委是任務取向,目的是在處理事情,而不是處理過程,但是部會行政部門一定會花絕大的心力在處理行政幕僚,我覺得這樣太可惜了,因此我想整體而言,初步可能還是有勞經濟部當主責窗口,如發現部會不夠努力的地方,大家一起做事這麼久了,不用客氣,就直接點名、提醒,我們馬上改正,這樣效率可能會比較高一點。
另外一個,到底要不要由部會輪流主辦座談會?本署的業務處境,與大家一樣艱難。我們也知道經濟部中小企業處的為難,但如果仍由經濟部當主責部會,各部會的業務部門同仁可能由科長或者是簡任主管來參與,大概就可以處理掉95%的問題,是比較節省行政成本。剩下要高層出面的時候,就像政委所說召開跨部會的協調會議,我們當然一定要請部內高層長官與會;處理的方式會不一樣。
接著是有關座談會的召開頻率,這與我們下鄉的目標有關,例如是為未來行動政策方案做政策說明,或者是為社會創新實務的輔導,兩者的頻率就會不太一樣。
有關未來座談會的邀約名單、事前蒐集及處理討論議題等,是部會的責任,沒有問題,我們會配合照辦。請教我們邀約的名單,是就辦理地點所在縣市的相關單位為主,還是全國各縣市均邀請?以我們過去的經驗,如果我來到花蓮辦座談,但想要邀全國的單位來參加,實務上是有困難的,因為交通、時間成本太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