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資訊完整填列之後,在整個平台的上方有個上傳通報,一旦雇主填妥資料之後,點「上傳通報」,相關的資料就會上傳到發展署的系統當中,發展署這邊會跟移民署、警政單位進行資訊介接,即時傳出到移民單位供警政單位來進行協助查詢,以上是整個通報平台。
登錄完之後,在通報平台這邊有相關的欄位,像失聯移工、雇主的必要聯絡資訊,必須要填妥這些資訊才有辦法進行資訊的通報。
以下由發展署來介紹設置的通報平台,發展署這邊還是要強調,這樣的通報平台不限於行蹤不明三天以上,三天內只要有失聯,都可以透過這個平台進行操作。平台網址的部分在我們的簡報,請各位參閱。當各位登錄這個平台之後,中間的欄位只要 key 這個認證碼就可以登錄,一般的民眾都可以登錄這個系統來進行通報。
所以目前的通報機制簡單說明這個表格的呈現,如果行蹤不明滿三天以上,雇主是採取書面的通知到發展署這邊,經發展署審核確認無誤,就會發函廢止移工的聘僱許可。如果在三天內的部分,當然也可以透過線上平台來進行通知這個警察機關跟移民機關來進行協尋,以上是整個法規的規範。
現行移工如果行蹤不明的通報作業的法令依據是在就業服務法第 56 條的規定,依照第 56 條明訂:「受聘僱之外國人有連續曠職三日失去聯繫或聘僱關係終止之情事,雇主應於三日內以書面通知當地主管機關……」,如果在三日內的,目前在就業服務法第 56 條的但書當中明訂,受聘僱外國人有曠職失去聯繫,雇主可以書面來通知移民機關跟警察機關來進行協查。
主席、各位先進,以下由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針對提案人有關於嚴懲 5 萬名失聯移工,提案增加線上舉報系統的部分來進行簡報說明。
政委好,各位與會的先進,我是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專委莊國良,今天很高興可以在這邊跟大家分享意見。
第二個階段的處理,涉及到內政部移民署的後續作業,後續再麻煩由移民署進行接下來的處理,以上說明。
相關的內容,我們最後也做成了公開的會議紀錄,有文字檔、簡報跟影像,也有在「Join」平台上回應。
在討論的期間,因為提案人提案的內容多元,總共有 8 個方向,涉及到不同的部會,所以經過跟提案單位溝通,也取得提案人的同意,採取分階段的方式來處理,第一個階段我們針對提案人最關心的 5 項議題,我們在今年 3 月 25 日已經召開完畢了,跟衛福部共同在會上跟雇主團體、中介團體、漁工團體充分說明與表達,也獲得一些共識。
主席、各位與會先進,勞動部代表發言,這個案子是在 104 年 8 月 4 日經過網友提案,在 9 月 14 日附議通過,在 10 月通過籌備階段,在籌備階段之後我們總共召開了四次工作小組的會議,針對相關的議題來進行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