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是每個月。
當天來就直接看長輩有沒有這樣的狀況,只是很簡單問他幾句話,所以我很主觀認定並沒有辦法有一個標準。
謝謝政委這樣子明確(說明)。
我當然覺得這樣子是一國兩治,剛好都是在台中市,你來稽查我的時候,你又是社會局,你自己又有辦一模一樣的東西,這樣是不是很弔詭的現象?因此我希望的是,我們就事論事,如果你讓業者不能做,你政府的這一些計畫可以辦嗎?
像我們的園長是請護理師,本身是有長照的背景,本身是要做量測血壓跟照顧老人的工作,並沒有任何的護理行為,他們卻說不行;而政府園區學堂裡面,並沒有請照顧服務員,還是委託外面的基金會、NPO在執行,但是他們說這一些東西卻是通通都沒有違法。
第二個疑問,我們的問題是在於政府可以做,為什麼民間不能做?這個對於創新產業、社企來講是一個扼殺。我提供政委一份資料,台中市政府社會局補助都功能日間托老計畫,這邊所有的人都跟我們這邊的人一樣,社會局自己出來稽查我們,他們自己補助、自己辦,在台中市叫做「健康元氣學堂」,其實並不是收到專業的。
請問一下:任何一個只是日托,並不是需要住到安養中心或者是日照中心的長輩,這樣子的落差就有很大的落差,這個是我的第一個疑問。
再來,像我們業者所服務的,當然進來會量測血壓,並看看他的身體狀況好不好,我們再看體能活動、關懷及陪伴,如果長照法涉及到的身心失能的依據沒有界定很清楚的話,這是我的第一個疑慮。
所謂身心失能的這一個部分,我想這個要釋疑,因此我們在10月18日有發還台中市政府,也就是希望我們能夠很清楚地明白所謂長照法所言的身心失能的心智功能喪失部分如何認定,目前還沒有給我們一個標準。
如果按照衛生局的官員這樣子的解讀,我覺得很可怕,他說只要拄著拐杖就算了,我們都知道長輩超過65歲甚至是70歲以後的十年,以現在平均生命到80歲來看的話,不可能連出門、自己用的拐杖,都是不可以的、都是被認定為失能。
他給我們長照法自己看,但是長照法有揭露的部分心智功能喪失或者是部分失能者,但是這個部分並沒有很明確定義。
希望可以獲得答案,並讓我們繼續經營下去。
我們今年開始推廣實體店鋪的時候,我們8月開幕,投入的資金將近1,500萬左右,結果我們就受到台東市政府衛生局等的稽查,但是就進入長照系統,我這邊有資料可以提供給政委。
很可惜的是,我們也輔導這樣的加盟,我們並不是想要真實以營利為目的,但是我們希望將這樣的觀念推廣到臺灣每一個地方,也創立了一個品牌叫做「愛德高登」。很可惜的是,我們當時在設立的時候,我們發現這塊的法令是欠缺的,我們當時是做了一般公司的營利事業登記,這兩年來是一直呈現虧損的狀態。
研究部門還在研究,政府只能做長照這一段的角度,我們去成立這一家公司,想要致力於做銀髮長輩、老人日託的這一塊。這個是預防照顧的概念,因為有這樣的預防照顧,所以在衰弱、亞健康,甚至還沒有進入長照的長輩,可以受到比較安全的呵護,不會有意外,飲食及各方面都可以延緩失智。
而先進國家以北歐來講的臥床率是兩個禮拜不到,臺灣卻是七年半,原因是國人對於預防長照這一塊是沒有辦法看見的。
銀髮日託有別於現在所謂長照的概念,因為長照是在社會資源的最末端,無力改變現況。
政委、各位長官,大家好,我是銀髮園事業公司的負責人。我想今天跟各位表達的是,銀髮園公司是朝著社企的方式在做,我們從兩年前成立到現在,我們最主要想要解決的是從官部門跟學界的連結之外在產業界的創新,也就是我們希望能夠做到所謂的銀髮日託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