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是按照部會的名單。
就是把名單推薦完之後,再來幫忙。
沒有講到網站的部分,內容都一樣。
儘量拉在一起。
變成是評審委員都要來。
不是參加決選,就是頒獎。
最後一段,可以換一下嗎?
展現臺灣的韌性而已。
這樣也可以,這個是對國際的部分。
如果這個是要對外放,是要放全球適用的概念?
所以議程再放下去,如果真的要到的話
請問目前致詞的貴賓是有AIT的處長,如果邀歐盟,他們也同意,是不是適合邀歐盟的處長一起來致詞?
Teams是功能比較強的。
哪天院會,也就是要在10點10分說在這裡打卡。
現在有Dcard大賽,就可以知道他們在哪裡了(笑) 。
也就是被定位的感覺。
用APP來處理的話,我們還可以把現在學子的行事曆或者是通知等等的資料放在上面。
吳副召希望T大使可以凝聚向心力,像有個APP,比如有獎徵答的時候,是不是有「我在這裡」可以搶答的方式,也就是彼此的時點在哪裡,要怎麼用還在思考。
問卷應該就不用。
所以我們目前先找政委,暫時不敢找其他部會。
現在就是不知道,不確定,不知道要如何整理到多寬廣的範圍。
不可能幫他寫。
而是問題更清楚之後,才知道要跟誰要什麼資料。
但是服務優化應該是他們自己加做,並不是我們做的。我們計畫的重點是在串接,像很具體的需求如數位點數平台這件事,就會串接到財政部、勞動部的資料,因為沒有辦法更好的服務,所以我們有串接的需求。
不會,可能會覺得該做的都做了。
或者是問卷的問法跟政委講的一樣,是要問誰?是要問新創或是列舉出來那十個命題;大家覺得不方便,是哪裡不方便,可能要講具體一點。
如果目前還沒有跨部會協調的事便不需要。政委建議我們是要一步步走,或者是同時要展開?像答應科會辦10個政府申辦項目問題的時候,本來的想法是經濟部先做,然後再做到跨部會的東西,如果要全部一起展開的話,也是一種選擇,不過我們現在是選擇自己部內來處理。
對。
我們也是希望針對中小企業,也就是類似APP,在申辦所有部門,不管是補助也好,或是環保的問題也好,都可以透過APP進去之後,很多的東西、資料都已經倒進去,像環保申報的事項裡面,就已經有申請書幫忙填好,類似這樣子。
公司設立是商業司就可以協調的,我們想說是不是自己經濟部內部來做可以整合的部分,然後要跨到跨部會的,就真的要有跨部會的小組來開展,也就是大家要看看如何解決哪一類的問題。
是。
外國人覺得為何要蓋章、為何要蓋很多章,或是去銀行開戶的時候,當然開戶只能是銀行端的事情,但就是以蓋章的這件事,業者會覺得非常繁複。
像簡報第7頁提到哪裡可以改善服務流程,也就是希望讓大家在申辦的各流程都能知道辦理進度,然而要解決的,可能不是只有這些,例如對企業而言而一個服務已經填了很多的資料,我的資料都在你政府手上,為何還要重複提供相關的佐證資料等等,所以這樣命題的定義上,其實還要更精確,當然就會牽扯到究竟哪些政府服務需要被定義問題,我們寫了這十個命題,但是從怎麼樣的角度建置對外的中小企業服務平台,我們希望在辦理之前先跟政委報告,看看要怎麼樣處理較佳。
今年是第一年,我們與工研院一起合作,思考要如何起步,對政府跟企業的運作是很順暢且很有幫助的。
一樣是四年去處理的,所以我們剛剛講盤點了10項,中小企業覺得比較重要的服務,也就是之前有盤點過,大家覺得跟政府往來比較多、比較繁瑣的一些流程部分。
跟政委報告一下,科會辦在去年交了G2B這艱鉅的任務,也就是希望由中小企業處做這件事,各部會都會來支援。
所以也是含的,對不對?因為像今年的預算是1,700萬,以這樣的基礎來看,應該要把外交部的400萬加進來,如果到時是婦權基金會辦,外交部400萬就不用支的概念嗎?還是應該要如何看到2,200萬的數字?
所以經費預算的部分,可能跟我們在等一下討論附件2,各部會分攤的可能有一點不一樣,因為今年的預算是1,700多萬,所以是要包含外交部的400萬有支持SEWF的費用。
因為有跟SEWF的合作,明年的概念也是一樣的。
至於未來信合社貸款,我們知道目前出來的數字,社會創新組織的貸款都有放進去,只有合作社的部分是零,所以我們跟信保基金談過,他們認為合作社的股本可能會浮動,或者是三年就選一次理監事或是裡面的幹部,就銀行的實務來講要作貸款,可能會有風險不確定的概念,所以至於後續要如何幫原民的合作社,或者是一般事業的合作社來討論,我想也會一起來思考。
我補充一下,國發會之前有提出專款,讓信託保證基金針對社會創新組織來進行貸款,這樣的信保要點是由財團法人信保基金訂定的。
如果合作社的成員,政委有提到自己在做營利的概念,還是可以到中小企業發展條例裡面協助輔導的範圍當中,謝謝。
目前合作社法的主管機關就是內政部,內政部剛剛說明有提到相關的育成、輔導或者是會計、財務經營的輔導,在目前規劃中計畫已經有涵蓋,所以我們還是建議如果可以的話,這兩個不一樣。
謝謝政委,這個題目很清楚談了好幾遍,除非要修中小企業發展條例,不然企業的認定是以營利為目的,如果就他的定位,合作社法為何會存在,是因為定位跟企業的定義不太一樣。
各單位也都沒有什麼其他意見的話,我們剛剛看到有關於經費的部分,跟去年在規劃的經費,大概有一些調整,可能本來是2,000多萬,現在已經調整到1,700多萬左右,剛剛已經講好,行政部門的負擔不超過一半,所以我們會從經濟部的支出來作調整,各部會原來繳的錢就是那樣了,我們經濟部原則上還是大宗,一定超過各部會的負擔。
我們從院的角度發給各部會,決議的事項是不是要highlight出來,可能要麻煩院裡面。
現在提到中小企業發展條例,我們下次在修法的時候,也會納入討論。
把它編進去。
我們的預算編列是用明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