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剛剛提到跨境,我為什麼提到跨境跟非跨境是兩個不同的議題,如果是不跨境,今天在臺灣國內的,我們當然就針對這一個部分是在宅配通的立場,我雖然無法直接提供消費者出貨廠商的詳細資料,但是會協助通知處理,但是所謂的跨境,就如同您剛剛所提到的,您希望求償的對象是清關行,這個部分就要看現在的法令是不是支持,謝謝。
那那次處理的案件是消費者希望我們提供原賣家的,他遇到是倉庫,也有打電話到倉庫,而發貨倉庫說沒有辦法提供給原賣家的資料,因為賣家本身沒有自己的倉庫,是從那邊統倉出貨,我們從那邊領貨,因此出貨的地址變成統倉,變成要往前追一個,追到當初出貨給他的產品廠商是誰,跟我要這一個個資。
臺灣物流的結構不太一樣,先跟您報告。剛剛提到跨境物流會有集貨商,臺灣的狀況,有一些中小企業主沒有錢養一個物流倉,但會出貨,結果他的貨在網路平台上販售,但是會統一從這一個倉庫出,也就是他委託給這一個物流倉作發貨的動作。
第二個部分講到是不是有代收貨款的部分,以宅配通部分是開放契約客戶作代收貨款的服務,對於一般自由網拍,在拍賣平台等等,並不是跟我們有契約關係的話,這部分我們不會提供任何代收的服務,只會幫他送貨而已。
是。
也跟統一速達的做法是一樣的,如果不出面解決的話,我們會考慮跟這一家廠商做停止契約,因為這一點違反了契約原則,這就是我們剛剛所提到跨境的部分。
但是如果今天消費者是客訴我們,要我們提供相關個資時,因為是消費者本身的訴求,礙於個資法的保護,不能直接提供,但是在宅配通的立場,我以前處理過這一個案子,是在Yahoo上,我們就直接找契約客戶,說該名消費者有困擾,請立刻解決。
在我們的立場,因為我們會循線跟集貨商詢問,因此我們都會做。
也就是提到最左上方的「消費者嘗試」,我們看到最外面的包裝,這邊一定會有集貨商的資料,但是再往前一層,各位在臉書上購物或者是跨境購物時,原本買的賣方資料,這在我們這邊就比較追查不到。
我們在認定的部分,只做中間這一塊,這個是我們比較困擾的地方,謝謝。
對於我們來說只有看到頭跟尾,因此看到一個貨件、箱子,而不知道裡面是什麼東西。剛講的與運送部分比較無關,因此就先扣住。
至於,我們說開箱了以後,消費者退件理由非常多,包含今天心情不爽或者是出門踩到狗屎,不然就是在臉書上看到的相片與收到的東西不一樣。又或者是我們把貨件退給寄件人時,他們C說這個東西並不是他寄的,而誰能作證?收件人說不是他弄的,而寄件人說不是他寄的東西,都歸責由宅配業者來承擔。
我跟各位解釋一下,我們去取貨的時候,契約客戶都是一箱箱包裝好,我們並沒有任何的法令支持我們去檢查貨件到底是什麼,所以我剛才也開玩笑跟同業及一些長官們分享,這並不是笑話,宅配單寫「精密儀器」,卻是活體箭蛙,這能怎麼辦?我們都是站在相信消費者、寄件人的態度上去承接運送業務,除非我們認為有疑慮危害、汙染其他貨件,或影響人員、車輛安全等,我們在契約上是有提到,我們是會做檢查;否則的話,我們不會逐一檢查,這個是我們現在的難處。
第三個問題跟心智圖比較不一樣。
合作的模式是這樣,網路平台商本身有開一家集貨公司,集貨公司在臺灣是有設辦事處,比如我們現在合作的這一家集貨倉是在深圳,所有各位在某一個網站所買的東西,會先集貨到深圳的集貨倉,消費者跟集貨商說這一些要打包送到臺灣來,因為省運費的關係,到臺灣報關完以後,我們再到他指定的報關行那邊清運出來,我們再作宅配的工作。
也就是說,代收貨款的部分有契約規範,而現在比較麻煩的反而是,由便利商店這一類的散客,這個會比較有問題,以上對於剛剛您所提到的問題先作以上解釋,謝謝。
但是以拍賣網站來講,買賣及寄收貨件,賣方並不是我們的契約客戶,而是拿到便利商店交寄,因此我們比較不清楚內容物是什麼,因為是拿到便利商店交寄,跟我們不會有契客合約,因為只有一般的配送合約,並不會有代收貨款的問題。
第二個是國內的部分,也就是拍賣網站有遇到這樣的狀況,其實相對來講,拍賣網站算不算?一樣不開發票。
原諒我這樣講,在這個議題上牽扯三個問題,第一個是跨境、不跨境,像現在的跨境客戶,都是在消費者已經透過匯款、刷卡來付完貨款及運費,然後由對岸的集貨商給我們,所以並不是報關行,我們簽約的幾乎都沒有,是集貨商,如果以跨境來講的話,也就是中國某一個比較大的網站,這個是跨境、不跨境。
我是宅配通代表。如果是跨境,以宅配通有代收貨款一定是契約客戶,不接受所謂的非契約客戶的代收貨款。所謂的契約客戶部分,跟我們有訂定合約,我們跟契約客戶合約裡面也有特別提到,如果針對像客戶在產品上有爭議時,我們如果接到正式通知的話,我們會先暫扣這個貨款,這個在契約裡面都有定義的。
大家好,我是臺灣宅配通利害關係人,敝姓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