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於要查核他們是否有誠實報稅部分,各地區國稅局針對各營業人繳納稅捐部分,均依權責作相關的查核,如果認為部分營業人有涉及逃漏稅捐情形,非常歡迎提供相關的事證給我們,我們會交給國稅局,請他們依照權責來進行查察,以上說明,謝謝。
另外,針對今天剛剛有提到的,請國稅局查核物流業者是否有誠實納稅的部分,我們提出說明。首先,這一個案子裡面所牽涉到的報關業、物流業及快遞業,如果他們僅負責報關或者是運送業務,並不是營業稅法所稱的銷售貨物的營業人,就無須就銷售之貨物開立發票,因如果要求該等業者再開立發票的話,代表他們又再被課一次稅,會有重複情形。
再者,進口貨物是由海關來代徵稅費,只要報關,進口貨物的收貨人或持有人就須依法課稅,故無外國商家未繳稅問題。
今天提到的是第三個,也就是進口貨物部分,依國際間採行的消費地課稅原則,係由我國取得課稅權,又目前實施加值稅的國家,進口貨物的時候是由海關來代徵營業稅,我國也是採這樣的方式。由海關代徵的營業稅,納稅義務人是進口貨物的收貨人或者是持有人,進口貨物的時候不會有開立統一發票的問題,而是由海關在代徵時,開立一張海關進口貨物稅費繳納證給完稅的貨物收貨人或持有人,這個是針對消費者未取得發票部分的說明。
在營業稅制上有三個課稅範圍,第一個是銷售貨物,第二個是銷售勞務,在我國銷售貨物或勞務,均須繳納營業稅。比如:我們到便利超商買一瓶礦泉水,或到剛剛提到的Yahoo或者是PChome買商品,在我國都是必須課稅的。消費者在購買的時候,支付含稅的價款給商家,由商家將稅款繳至國庫。
有關於未取得發票及未繳營業稅的部分,財政部說明,所講的營業稅,國際間多稱加值稅,目前一百七十幾個國家有課徵此稅,原則上這個稅是由消費者負擔的。
大家好,我這邊是財政部賦稅署,我姓翁,今天負責的是跟我們財政部賦稅署有關的稅捐部分議題。